武汉版权登记作品使用范围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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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版权登记作品使用范围有哪些?

作者:湖北瑞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9-02 08:42:37

对作品进行武汉版权登记,是为了不被他人随意使用侵犯自己的权益。但其实,版权登记作品在特定条件下,是允许被他人自由使用的。那么不构成侵权、不会赔偿的版权登记作品使用范围有哪些?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只需在以下情况使用版权登记作品时,注明作者、作品名称、不侵犯权利人其他权利,即可自由使用。武汉版权登记作品使用范围有哪些?

1.使用他人发表了的版权登记作品仅作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

2.引用他人已发表的版权登记作品,进行介绍、评论或说明某一问题;

3.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书刊、电视节目中难以避免地使用他人发表了的版权登记作品;

4.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刊登、播放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或者公众集会发表的讲话;

5.为了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教学和科研人员翻译或少量复制已发表的版权登记作品;

6.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7.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8.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费用;

9.临摹、绘画、拍摄在室外公共场所摆设的艺术作品;

10.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或少数民族文字出版。

如何在报纸上申请版权?

1.根据《报纸、期刊、出版物和电子出版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受理和审查在本市设立报纸、期刊、图书和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的申请,并报新闻出版署审批。承办部门有报纸管理处、出版管理处和电子出版管理处。

二、申办报纸、期刊、图书、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报纸、期刊、图书、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名称、章程;

2.有符合新闻出版署及其必要的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组织者;

3.有一定的业务范围;

4.有3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和必要的资金、设备;

5.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6.有符合业务范围需要的机构和符合规定资质的编辑人员,或者有6名以上熟悉电子出版物出版专业并具有中级以上编辑职称的专业人员,计算机及相关专业,其中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应具有高级职称。

三、申请人在办理时应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

1.申请表。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报纸、期刊、图书、电子出版单位的名称、地址和电话;(二)主办单位及其上级主管机关的名称、地址和电话;(3)、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及专业人员;(四)资金来源和数额;(五)报刊的出版周期、版本和印刷场所,连续电子出版物的名称、出版周期和媒体形式;

2、出版单位的章程。

3、上级机关批准的申请文件。

4、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及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和资格证书。

5.资本信用证书。

6、工作场所使用证明。

四、承办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依法对下列事项进行初步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

1、申请人是否具有投标资格;

2.申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3.申请人提交的证明和材料是否完整有效;

4、申请成立的出版单位是否合格。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符合条件的,通知申请人正式受理。

五、本会在受理设立报纸、期刊、图书、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的申请之日起60日内,决定同意或不同意。同意设立新闻出版署审批;书面通知申请人不同意设立,并说明理由。

六、设立报纸、期刊、图书、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应在60日内转发新闻出版总署的批准通知,到登记局登记,领取出版许可证。登记由新闻出版署规定的事项。

软著权可以有几个著作人

1、软件著作权不限人数,独立开发完成软件的自然人或通过合同约定、继承、受让而承受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著作权人。

2、软件著作权如果是合作开发的,需协商确定一名著作权人作为代表办理。

3、各著作权人意见不符时,各著权人都有权在不损害其他著作权人利益的前提下申请登记,登记时应当列出其他著作权人。

所以软件著作权对于著作权人的人数没有限制,通俗说,几个著作权人都是可行的。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八条规定,软件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那么软件署名权可以转让吗?软件著作权与作品著作权的署名权有哪些区别?下面由为大家详细介绍关于软件署名权的问题。

软件署名权是否可以转让?《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署名权属于人身权利;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因此对于作品著作权而言,作品的署名权是不能转让的。但是,软件著作权不同于作品著作权。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八条规定,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署名权;同时规定,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因此对于软件著作权而言,软件著作权的署名权是可以转让的。软件著名权可以在修改的软件中行使软件著作权人享有软件的署名权权利,同样软件署名权也可以在软件的修改软件中行使。

比如:某软件原用C#语言写成源程序,经该软件著作权同意后他人可将该软件源程序改用Java语言写成,而原软件著作权人有权要求在新的修改软件上署名以表示自己是该软件开发者的身份。修改、翻译或合成别人软件在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时,需要提供原著作权人的授权书。

软件署名权与作品署名权有哪些区别?软件著作权的署名权与作品著作权的署名权相比较,有以下四点区别:

1)软件主要在于其功能和性能,软件开发者的知名度和软件的质量没有直接关系;文字美术作品比较注重创作者的身份,作者的知名度直接影响了作品的价值,

2)职务开发软件的著作权由该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开发者个人并没有该软件著作权的署名权;职务作品的署名权由该作品的创作者享有。

3)软件开发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参与人员可能成千上万,同样一个软件可以由多个或不同的作者来完成;作品一般是单个自然人独立创作或多个自然人合作创作完成,署名清晰明了。

4)软件著作权的署名权是可以转让的;而作品著作权的著名权是不能转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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