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美术著作权登记代理如何选?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湖北瑞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武汉美术著作权登记代理如何选?

武汉美术著作权登记代理如何选?

作者:湖北瑞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3-28 08:50:22

著作权是非常重要的一种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和专利一样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而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听到侵犯版权这一种说法,但著作权法中没版权的概念,那么著作权与版权如何进行合理区分?下面小编就给大家详细讲解一下。

著作权与版权如何进行合理区分版权来自与英美法系国家,是从英文译过来的,从单词上就能看出它的直意是复制。显而易见的,该类国家更重视作者的财产权利(这点还可以从英美法系国家有法人作品看出)。著作权来自大陆法系国家,相反的,大陆发现国家非常重视作者的人身权。但是随着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化,大家都有共同融合的趋势。

在我国,版权就是著作权,没有区别。版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版权的取得有两种方式:自动取得和登记取得。在中国,按照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完成就自动有版权。所谓完成,是相对而言的,只要创作的对象已经满足法定的作品构成条件,既可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在学理上,根据性质不同,版权可以分为著作权及邻接权,简单来说,著作权是针对原创相关精神产品的人而言的,而邻接权的概念,是针对表演或者协助传播作品载体的有关产业的参加者而言的,比如表演者、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广播电视台、出版社等等。

著作权合理使用方式有哪些我国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了12种合理使用的方式: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节目或者新闻记录影片中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已经发表的社论、评论员文章;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11、将已经发表的汉族文字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12、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以上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著作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著作权的取得亦即著作权的产生,指作者因其创作作品而取得著作权保护,享有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

1、自动取得:即著作权因作品创作完成、形成作品这一法律事实的存在而自然取得,不再需要履行任何手续。无手续主义、自动保护主义。《伯尔尼公约》确认了自动取得制度。先决条件:即作品的作者须是有权取得该国著作权的合格人。

2、注册取得:即以登记注册作为取得著作权的条件,作品只有登记注册后方能产生著作权。又称注册主义。《世界版权公约》虽不以注册登记为取得著作权的条件,但也不禁止其成员国要求履行登记手续作为取得著作权的前提。

3、我国著作权法参照各国的通行做法,采取自动取得原则。

同时根据我国实际情况,《著作权法》对合格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规定:

(1)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2)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3)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在国外首先出版后30天内在中国境内出版的,视为该作品同时在中国境内出版。

(4)未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家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在成员国与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总之,著作权和版权其实是一样的,只是我国法律将版权称为著作权,而版权是欧美国家的说法,两者的性质是一样的。

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必须具备的条件

合理使用必须具备的条件:①使用的作品已经发表;②使用的目的仅限于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或者为了教学、科学研究、宗教或慈善事业以及公共文化利益的需要;③使用他人作品时,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并且必须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二、谁享有合作作品的著作权

合作作品,是指两人以上共同创作的作品。按照我国《著作权法》第13条的规定,合作作品包括可以分割使用和不可分割使用的作品这样两种类型。合作作品是产生著作权共有关系的前提,共同创作作品的事实则是确认合作作品和合作作者的前提。通常,确认合作作品应该具备如下一些条件:

1、合作作者之间应有共同创作某一作品的意思表示。文学艺术作品的合作创作,要求作者有共同创作的愿望以及相互合作的明确的意思表示。例如,未经许可为他人创作的乐曲填词形成的就不是合作作品。

2、合作作者必须都参加了创作劳动。我国《著作权法》第13条规定: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根据《著作权法》第13条的规定,合作作品的作者共同享有著作权。其中,无法分割的合作作品之著作权,适用财产共同共有原则,由合作作者共同共有。对著作权的行使,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有约定的依从约定。约定不得违反著作权法,既无规定又无约定的,则按财产共有原则处理。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自己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行使著作权。但是,行使该权利时,不得构成对合作作品整体著作权的侵害。

三、著作权合理使用的情形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这种情形下使用人的目的只能仅限与个人学习研究,而不能以盈利为目的。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这里的引用,有必要明确写清楚被引用人姓名、作品的名称和出版社以及页码等。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节目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例如,节目录制过程中,主持人身后的油画被录制。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但也应该要注意是在不侵害著作权人的利益的范围内使用。

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这里的复制仅限于是为了保存,不能用于营利,但是著作权归该馆的除外。

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11、将已经发表的汉族文字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这里要注意出版发行的范围仅限于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12、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这里的出版也应当不以盈利为目的,且限于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美术作品武汉著作权登记流程是什么?其实版权登记的办理,在知识产权保护中是相对比较容易的,而且时间也较短;版权局登记,普通25-30个工作日,加急6-12个工作日审核并下发证书,全国有效。美术作品著作权申报流程首先需要向中国版保护中心提出登记,提交申请后一个月左右受理,受理后30个工作日核准发证,具体的流程步骤:1、网上填报:受到电子材料后,代理公司将初步审查整理,然后进行网上填报;

2、材料审查:版权中心审查通过受理后,在相应的办理周期内出具审查结果并公告;

3、公告发证:公告后发放证书,我公司收到证书后扫描给您确认;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材料有哪些?

向版权保护中心提交美术作品版权登记的时候,还需要提交一些申请资料,具体包括:

1、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根据信息采集表内容,代理机构整理需要盖章签字的一些相关资料;

2、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

3、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

4、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

5、权利归属证明:详细说明作品版权的归属问题;

6、代理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该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美术作品申请版权登记的重要性有哪些?

很多人认为自己的作品诞生之时就已经拥有了版权,为何还要申请版权登记呢?具体的好处体现如下:

1、保护:作为作品得到重点保护的依据;

2、税收:作为税收优惠的依据;

3、技术:作为技术出资入股;

4、成果:作为申请科技成果的依据;

5、证明:享有申请科技成功的依据;

6、纠纷: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

7、贸易:在进行著作权贸易时,有利于交易的顺利完成。

服装设计图是属于著作权还是专利权?哪些作品不能申请登记版权?

众所周知著作权和专利权都是属于重要的知识产权,但是呢著作权和专利权是不相同的,作品的著作权无论是否登记,都受法律的保护,而专利需要申请专利权才受法律的保护,那么很多人就问了服装设计图是属于著作权还是专利权?哪些作品不能申请登记?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2)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3)时事新闻;(4)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5)超过保护期限的作品。服装设计图是属于著作权还是专利权?服装设计图是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而著作权是自动取得的,如果作者没有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就是属于著作权。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版权所有:湖北瑞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