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岸区摄影作品版权登记办理过程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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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岸区摄影作品版权登记办理过程是怎么样的?

作者:湖北瑞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1-21 08:13:00

作品署名权与作者身份权有何区别?

著作权作为一种无形财产权,是一种极为复杂的民事权利,客观上已经成为最复杂、最深奥的法学分科之一。而署名权便是这种复杂民事权利中最基本的权利。署名权是指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其具体内容包括:1、决定是否在作品上署名;2、决定署名的方式,如署真名、笔名;3、决定署名的顺序;4、禁止未参加创作的人在作品上署名;5、禁止他人假冒署名,即有权禁止他人盗用自己的姓名或笔名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署名权与作者身份权的区别作者身份权,是指作者所享受的要求被承认为作品作者的权利。

该权利具有以下内容:一是作者有权要求他人承认对其创作的作品的作者身份,该权利具有绝对的排他性;二是作者有权决定是否公开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在何种范围内公开其的作者身份权。署名权与作者身份权是不是含义相同,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这两种权利是同一个意见,即作者有权在发表了的作品上署名以昭示自己作者的身份”。另一种观点认为“不是一回事而是两回事,不是一项权利而是两项权利”。在立法上,大多数国家将署名权与作者身份权规定在一起,但也有少数国家将署名权与作者身份权分开规定或仅规定署名权。我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二)项把署名权解释为“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也属将署名权等同于作者身份权的立法例。

作者署名权是作者基于其创作行为而产生的要求他人承认其对作品创作资格的一种权利,是作者最基本的权利,是行使其他著作权权能的前提和基础。署名权的行使,在大多数情况下就是用来说明作者身份的。因此,署名权是作者身份的一种表现形式,但不是唯一的形式,除署名之外,还可通过对作者身份的介绍、真名登记等其他方式来表明作者身份。但是,署名权并非作者身份权的一部分,这是两种平行的权利。如前文所述,署名权的实质在于控制作者与作品关系以公开或隐瞒其作者身份,目的是为了获得某种利益或防止遭受某种损害。

想申请歌曲版权有哪些途径?

近几年,歌曲版权侵权的案例屡见不鲜,也侧面反映出了国内歌曲版权的乱象,及时为自己的歌曲申请版权成了许多音乐人的头等大事,那么深情歌曲版权的途径有哪些呢?

歌曲版权申请途径1.网络获取:目前有一些音乐协会创办的网站也是可以申请歌曲版权保护的。可以在这些网站上上传歌曲,然后他们会给你制作一个原创歌曲版权证书邮寄给你,当然你要交个几十块钱的申请费用及邮寄费用,目前很多数字音乐平台都认可网站版权申请。

2.文化版权:在当地的版权局直接申请歌曲版权,这个费用大概在200元左右,需要等一个月左右才能下来证书,这个是正规的,每个地区可能需要提供的要求不一样,相对来说申请版权登记比较繁琐,所以要打电话询问一下当地版权局。

3.邮件:将歌曲mp3格式文件和歌词(歌词中需要写清楚词曲作者姓名)还有自己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刻录在一张空白光盘中,这个光盘不可存放其他的内容。刻录完成之后封装好到邮局,邮寄回给自己或者亲戚朋友保存,因为信封的封口处有邮局的时间戳,这个时间戳在法庭上来讲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

4.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到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登记这种方式更麻烦一些,而且要求较高。

侵犯软件著作权如何认定

一、侵犯软件著作权如何认定

(一)对被识别的软件与正版软件直接进行软盘内容对比或者目录、文件名对比。如果这两者完全一致,就可以认定没有手续而拥有该软件并进行使用或销售者为软件侵权者;如果并非完全一致,而只是大部分一致,就要在这个基础上进行下面的步骤。在比较过程中,要注意三英寸盘与五英寸般的区别,碰到这样的情况时,最好将比较的内容列于纸上,更方便识别。(二)安装过程对比。对两套软件同时或先后进行安装,不管其安装使用的文件是不是相同,只需看其安装过程中的屏幕显示,包括软件信息以及使用功能键后的屏幕显示等是否相同。如果雷同,则可认定这两套软件的安装手段一致。(三)安装成功后,要对其安装后的目录,以及各文件进行对比。跟上述一样,进行文件比较时,首先要对的是表观现象,包括文件名、文件长度、文件建立(或修改)的时间、文件属性四个部分。一般情况下,侵权销售者经过修改的软件与正版软件不可能在这些方面都完全一致,但是因为其修改的只是少数部分,所以两绝大部分文件的表观现象都应是一致的。(四)安装成功后,要进行使用过程对比。使用过程中涉及的加密、解密过程选暂且不去管它,只是对使用过程中的屏幕显示、功能、功能键、使用方法以往范例等进行对比,特别是对于屏幕显示,要仔细对其普通文显和下拉、弹出菜单的方位、内容、选择项等进行对比。(五)代码对比。计算机程序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言序列,包括源程序和目标程序。源程序指的是可以由人类理解的高级语言如C语言、FORTRAN语言等组成的代码序列,它必须进行编译才能被计算机所运行。一般来讲,计算机软件单独以源程序方式向外传播的情况较少,大多是以目标程序的形式向外传播,而不向外公布其源程序。

二、著作权受侵害的要件

(1)要有侵犯的事实。即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或邻接权人)许可,不按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2)行为具有违法性。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应是一种违反法律的行为。著作权是一种绝对权,任何人都负有不能侵犯该项权利的不作为义务。他人在使用著作权作品时必须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如果行为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其行为即具有违法性。(3)行为人主观有过错。侵犯著作权和邻接权的行为,绝大多数是由于故意;也有少数既可以由故意构成,也可以由过失构成。

三、侵害软件著作权的行为

(一)承担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30条规定了侵犯软件著作权的各种行为。这些行为包括:(1)未经软件著作权人同意发表其软件作品;将他人开发的软件当作自己的作品发表或者未经作者同意,将与他人合作开发的软件当作自己单独完成的作品发表。(2)在他人开发的软件上署名或涂改他人开发的软件上的署名。(3)未经软件著作权人或者其合法受让者的同意,修改、翻译、注释其软件作品。(4)未经软件著作权人或者其合法受让人的同意,复制或者部分复制其软件作品。(5)未经软件著作权人或者其合法受让人的同意,向公众发行、展示其软件复制品。(6)未经软件著作权人或者其合法受让人的同意,向任何第三方办理其软件的许可使用或者转让事宜。需要注意的是《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31条规定,因下列情况之一而引起的所开发的软件与已经存在的软件相似,不构成对已经存在的软件的著作权的侵犯:(1)由于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2)由于必须执行国家技术标准;(3)由于可供选用的表现形式种类有限。另外,《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32条第1款规定,软件持有者不知道或者没有合理的依据知道其软件是侵权物品,其侵权责任由提供该侵权软件的人承担。若不销毁侵权软件不足以保护著作权人权益的,持有者有义务销毁所持有的侵权软件,其因此遭受的损失可以向软件提供者追偿。

(二)承担综合法律责任的侵权行为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并可以没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的;2、向公众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的软件的;3、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的;4、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软件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5、转让或者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人的软件著作权的。

(三)软件复制品有关主体的法律责任软件复制品的出版者、制作者不能证明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的,或者软件复制品的发行者、出租者不能证明其发行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软件的复制品持有人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该软件是侵权复制品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应当停止使用、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如果停止使用并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将给复制品使用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复制品使用人可以在向软件著作权人支付合理费用后继续使用。上面就是小编为您找到的关于侵犯软件著作权如何认定的全部内容,由于一定的原因,无法向您更加全方位的介绍,只是大致的给你介绍了这方面的内容。所以,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我们会提供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疑惑。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开发者或其他权利人依照有关著作权法的规定,软件作品享有全部专有权利,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在注册申请中应注意什么?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含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著作权是知识产权中的例外,因为著作权的取得无须经过个别确认,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自动保护原则,软件经过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

二、计算机系统软件武汉版权登记申请需要的材料1.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工作申请表;软件的识别资料;相关的证明数据文件。2.软件的标识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档的标识材料。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组成,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除特定情况外,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3.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管理或者专有许可合同当事人之间可以向中国版权保护研究中心申请合同登记,申请合同登记时,应当提交以下主要材料:(一)按要求填写的合同登记表;(二)合同复印件;(三)申请人身份证明。4.申请软件著作权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主要证明文件: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权利继承人应当提交继承、转让或者接受权利证明;自然人、法人企业或者通过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著作权有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系统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应当通过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可以证明。5.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管理或者专有许可合同当事人之间可以向中国版权保护研究中心申请合同登,申请合同登记时,应当提交以下主要材料:(一)按要求填写的合同登记表;(二)合同复印件;(三)申请人身份证明。6.软件著作权登记人或者合同登记人可以对已经登记的事项作变更或者补充,申请登记变更或者补充时,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按要求填写的变更或补充申请表;(二)登记证书制度或者可以证明的复印件;(三)有关变更或者补充材料。

三、计算机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的注意安全事项1、申请注册的软件应当自主开发,或者经原著作权人许可修改的软件在功能、性能上有重大改进。2、合作开发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可以由全体著作权人协商确定一名著作权人作为代表办理,著作权人协商不一致的,任何著作权人均可在不损害其他著作权人利益的前提下申请登记,但应当注明其他著作权人。3、软件著作权登记时,申请人可以申请将源程序、文档或者样品进行封存,除申请人或者司法机关外,任何人不得启封。4、申请人在进行登记申请批准之前,可以随时请求撤回申请。5、登记申请应当使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制定的统一表格,并由申请人盖章(签名),申请表格应当使用中文填写,提交的各种证件和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中文译本,申请登记的文件应当使用国际标准a4型297mmx210mm(长x宽)纸张。6、申请文件可直接递交或以挂号邮递方式寄交。申请人在提交有关申请文件时,应当注明申请人和软件的名称。有承兑号或者注册号的,应当标明承兑号或者注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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