硚口区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申办费用如何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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硚口区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申办费用如何制定?

作者:湖北瑞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2-10 08:02:07

版权又叫著作权,著作权是需要得到他人的尊重的,如果要使用他人作品的,是需要经著作权人同意的,否则就是侵犯他人版权。那么,版权侵权的界定条件是什么?今天就来和大家说下。

1.有侵权的事实。即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按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

2.行为具有违法性。著作权是一种绝对权,任何人都负责有不能侵犯该项权利的不作为义务。

3.行为人主观有过错。所谓过错,是指侵权人对其侵权行为及其后果所抱的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

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认定可分为以下几步:

1.对原告作品的分析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著作权的产生采取自动保护原则,即作品一经创作完成,著作权即告产生。因此,与专利、商标等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侵权认定不同,著作权侵权认定还涉及到权利的有效性问题。一部拥有有效著作权的作品必须同时具备下述条件: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具备独创性;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只要有任何一个条件不具备,原告作品就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这样,被告当然未侵权。如果原告作品同时符合上述条件,则该作品享受著作权法保护。

2.对被控侵权作品及被告使用方式的分析对被控侵权作品的分析,可适用以下两个标准:一是“接触”,即接触前一作品的机会;二是“实质相似”,即应受著作权保护部分实质相似。其中,后者是认定的重点。在认定原、被告的作品是否“实质相似”时,应将原告作品中受著作权保护的部分与被告作品的相应部分进行对比,判定两者是否实质相似。

一、非诉讼途径:

1.投诉举报例如淘宝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流程、QQ微信知识产权侵权投诉、网页侵权投诉等,这些一般需要按照各大平台的有关维权流程进行提交己方相关知识产权凭证,对方侵权凭证等进行维权申诉,等待各大平台的处理。优点:效率比较高,处理速度快。缺点: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具有终局性;判断标准和规则不够严谨。

2.协商解决联系侵权方,包括发送律师函,发送意见书等,与对方协商处理。优点:处理效率高,协商处理双方都愿意接受,甚至达成新的合作,如果最终达成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缺点:侵权方如果不合作,没法解决问题,浪费前期工作,甚至“打草惊蛇”,给诉讼维权增添一些麻烦。

3.仲裁裁决第一、仲裁条件:

1)有仲裁协议。仲裁协议既是当事人授权仲裁机构解决争议的依据,也是排除法院司法管辖权的依据。因此,当事人之间订有仲裁协议是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必要前提,如果没有仲裁协议,而只有一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不得受理。

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即申请人请求仲裁委员会予以保护的合法权益以及要求被申请人履行实体义务的具体内容。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其所提出的仲裁请求是否合理,所依据的事实是否真实,理由是否正确,需要由仲裁委员会进一步确定,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时,只要提出具体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即可。

第二、仲裁机构:

1)国内最大的仲裁机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2)中国有几个大城市的仲裁机构:厦门仲裁委员会知识产权仲裁中心、武汉仲裁委员会知识产权仲裁院、广州仲裁委员会知识产权仲裁中心、上海知识产权仲裁院正式成立、重庆知识产权仲裁院、广州知识产权仲裁院等。

第三、优缺点:

1)优点:效率比较高,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灵活解决纠纷,对涉外著作权纠纷解决有效。

2)缺点:必须要有事先约定的仲裁协议,部分地区没有裁决机构。

二、诉讼途径介绍:

1.著作权诉讼准备工作:

第一、搜集和整理相关证据材料包括证明争议的著作权存在并能受到我国法律保护的证据、原告与争议著作权相互关系的证据、侵权行为存在和实施侵权行为的具体方式的证据、被告与侵权行为关系的证据、侵权获利与侵权程度的证据等。

第二、证明涉嫌被侵犯的著作权本身成立1)证明原告有诉讼主体资格,著作权归属于原告。即原告作为自然人或法人或外国人,都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享有著作权的资格。并且原告与著作权直接存在法定的关系,著作权归于原告和被许可使用。2)证明争议作品的存在。即原告应提供具体的作品,如书籍、录音等。3)证明作品在我国享有著作权。即证明作品是原告创作的作品,并提交作品底稿,说明创作的完成时间,以排除他人抄袭的可能性。并且原告作品内容合法,属于著作权的保护对象。且作品仍在著作权法的保护期限内。

第三、证明侵权行为存在以及具体的侵权方式对被告擅自使用原告作品或邻接权客体的情况,原告要证明侵权行为是由被告实施并且在被告使用后的相关证据。例如擅自复制和出版发行原告作品的侵权行为,原告需要到市场上购买侵权物品。为了让证据更加准确并且更具有说服力,原告可以聘请公证处的公证人员一起去购买侵权物品,请公证员对整个购买过程进行公证,制作公证书。一般情况下,只要原告证明了具体侵权行为方式的存在,也就同时证明了侵权行为的存在。

第四、选择管辖法院作为原告,选择法院的基本原则是:方便原告原则、原理被告原则、选择较大城市的原则。这样做主要是因为不同的法院对同一案件的审判结果可能会存在差异,甚至是比较大的差异,而侵权诉讼案件一般都有几个法院可供选择,因此采用上述三个原则有利于原告。

第五、起诉前的措施作为原告应考虑申请诉前禁令、证据保全、财产保全等。这样做主要是为了防止被告继续实施侵权行为,将一些重要的证据固定下来,为胜诉后能够获得实际的经济赔偿做保障等。这些做法都是为了诉讼中对原告主张的支持以及胜诉后对原告财产的保护。

第六、立案、准备开庭。

第七、要求被告承担法律责任原告应当提交自己因侵权所受经济损失的证据;或被告获得非法利润的证据;或许可他人使用时获得许可使用费的证据。以及提交原告维权合理开支和原告声誉受到损失的证据。以此来请求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被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优缺点第一、优点法律效力最高,最终定分止争。第二、缺点维权事件太长,效率不高,维权成本高,赔偿额低。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与日俱增,各种网络著作权的侵权行为让人防不胜防,常见的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有以下几种。

1、将网络上他人作品下载并复制光盘,如有人将某学术网络上电子布告栏他人发表的文章,下载并烧制到随书附赠的光盘,同杂志一并出卖。

2、侵害网络作品著作人身权的行为,包括侵害作者的发表权、署名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如将电子邮件转贴到新闻论坛或bbs站。整理编辑网络信息时删除作者签名档案。整理编辑时,只取作品部分内容以及图文框链接等。

3、未经许可将作品原件或复制物提供公众交易或传播,或者明知为侵害权利人著作权的复制品仍然网上散布以及拟散布的输入上载。

4、违法破译著作权人利用有效技术手段防止侵权的行为。

5、超联接(hyperlink),利用heml语法,将相关网页的信息连接起来,未经权利人同意超范围利用。

6、在图象链接中侵害某图象著作权人复制权。

7、ftp与bbs的复制行为,行为人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文件上载或下载非法使用。超越授权范围的使用共享软件,试用期满不进行注册而继续使用。美国playboy杂志上170张照片曾被人上载到bbs站等。

8、图文框(frame)连接,此种行为使他人的网页出现时,无法呈现原貌,使作品的完整性受到破坏,侵害了著作权。美国totalnews公司利用图文框技术,将cnn、华盛顿邮报等网站上的新闻链接到自己的网页,并在其他图文框保留自己的网址和广告,谋取广告利益。

9、网络服务商的侵犯著作权行为,如bbs站侵害著作权人的复制发行权。网站管理者提供设备,引导并鼓励用户将游戏软件上载bbs以及获取游戏软件行为。经著作权人告知侵权事实后,仍拒绝删除或采取其他合法措施。其他与不法行为人有共同故意的共同侵权行为(引诱、唆使、帮助等行为)。

10、故意删除、篡改等手段破坏网络作品著作权管理信息,从而使网络作品面临侵权危险的行为。

如何查询软件著作权?软件武汉版权登记的材料是什么?根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六条,版权局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软件登记机构。经版权局批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在当地设立软件登记办事处。第10条中,查询人应采用软件登记文件查询方式,包括:

(1)通过中心网站公告栏查询;

(2)软件登记电子文件查询;

(3)软件登记纸质原始文件查询。

按照下列规定办理查询手续:

(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填写《查询申请表》,并持有身份证明、工作许可证或者介绍信。如果软件登记人查询并复制自己的登记文件,还应提交软件登记证书原件。

(2)司法机关因公查询、复制、借阅5份以上档案的,承办人应填写《查询申请表》,凭单位介绍信或公函及工作证办理。复印和借阅登记文件,应由中心软件登记部门负责人和中心主管领导签字同意。

(3)中心软件登记部门员工因工作需要查阅和借阅登记档案的,应填写《借阅档案申请表》,经软件登记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办理。

第十二条询价对象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在档案管理员的陪同下,在登记大厅的查询窗口区域,查询者应阅读或提取登记档案。复印纸质原件登记文件和打印电子登记文件应由档案管理员完成。

(2)禁止查询原纸软件登记档案的人员修改、涂抹或标记档案材料。

(3)查询人违反上述规定的,档案管理人员应当予以制止和纠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拒绝提供查询;造成损失的,查询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三条对符合查询条件的申请,中心应当自受理查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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